一、起重機的安裝、頂升、拆卸必須按照原廠規(guī)定進行,并制訂安全作業(yè)措施,由專業(yè)隊(組)在隊(組)長負責統(tǒng)一指定下進行,并要有技術和安全人員在場監(jiān)護。
二、起重機安裝后,在無荷載情況下,塔身與地面垂直度偏差值不得超過3/1000。
三、起重機專用的臨時配電箱,宜設置在軌道中部附近,電源開關應合乎規(guī)定要求。電筒必須運轉(zhuǎn)靈活、安全可靠,不得拖纜。
四、起重機必須安裝行走、變幅、吊鉤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裝置。
五、起重機的塔身上,不得懸掛標語牌。
六、作業(yè)前重點檢查:
1、機械結構的外觀情況,各傳動機構正常;
2、各齒輪箱、液壓油箱的油應符合標準;
3、主要部位連接螺栓應無松動;
4、鋼絲繩磨損情況及穿繞滑輪應符合規(guī)定;
5、供電電纜應無破損。
七、起重機在中波無線電廣播發(fā)射天線附近施工時,凡與起重機接觸的作業(yè)人員,均應穿戴絕緣手套和絕緣鞋。
八、檢查電源電壓達到380V,其變動范圍不得超過±20V,送電前啟動控制開關應在零位。接通電源,檢查金屬結構部分無漏電方可上機。
九、空載運轉(zhuǎn)檢查行走、回轉(zhuǎn)、起重、變幅等各機構的制動器、安全限位、防護裝置等確認正常后,方可作業(yè)。
十、操縱各控制器時應依次逐級操作,嚴禁越檔操作。在變換運轉(zhuǎn)方向時,應將控制器轉(zhuǎn)到零位,待電動機停止轉(zhuǎn)動后,再轉(zhuǎn)向另一方向。操作時力求平穩(wěn)。嚴禁急開急停。
十一、吊鉤提升接近臂桿頂部、小車行至端點或起重機行走接近軌道端部時,應減速緩行至停止位置。吊鉤距臂桿頂部不得小于1m,起重機距軌道端部不得小于2m。
十二、動臂式起重機的起重、回轉(zhuǎn)、行走三種動作可以同時進行,但變幅只能單獨進行。每次變幅后應對變幅部位進行檢查。允許帶載變幅的小車變幅式起重機在滿載荷或接近滿戴荷時,只能朝幅度變小的方向變幅。
十三、提升重物后,嚴禁自由下降。重物就位時,可用微動機或使用制動器使用之緩慢下降。
十四、提升的重物平移時,應高出其跨越的障礙物0.5m以上。
十五、主卷揚機不安裝在平衡臂上的上旋式起重作業(yè)時,不得順一個方向連續(xù)回轉(zhuǎn)。
十六、裝有機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機,在每次變幅后,必須根據(jù)回轉(zhuǎn)半徑和該半徑時的允許載荷,對超載荷限位裝置的噸位指示盤進行調(diào)整。
十七、將每個控制開關拔至零位,依次斷開各路開關,關閉操作室門窗,下機后切斷電源總開關。打開高空指示燈。
十八、任何人員上塔帽、吊臂、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檢查或修理時,必須佩帶安全帶。
塔式起重機還應遵守以下事項:
1、起重機的基礎受力強度必須滿足塔式起重機的設計要求。
2、應用經(jīng)緯儀檢查塔身的垂直情況并用撐桿調(diào)整垂直度,其垂直度偏差不得超過3‰。
3、如風力達到4級以上時不得進行頂升、安裝、拆卸作業(yè)。作業(yè)時突然遇到風力加大,必須立即停止作業(yè),并將塔身固定。 |